一、认定条件: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学生。
2、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事件而无力承担学费的学生。
3、军烈属子女、一等伤残军人家属及孤儿。
4、因其他特殊困难暂时不能交齐学费的学生。
具备以上任何一条并持有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的新生即可申请入学“绿色通道”。
二、审批程序:
1、由特困生本人在入学时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绿色通道”申请材料,材料须有相关的证明说明详细家庭状况、暂能缴纳的学费数目和学费缴交计划。
2、经学生处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申请“绿色通道”审批表》,集中上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
3、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学生持此单到财务处办理缴费手续。
4、学生持财务处缴费票据到相应地点办理入学手续。
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原则上应先到本地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并到当地指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